甘肃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的通知
1997年07月30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地税一[1998]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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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办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95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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