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车辆通行费有关营业税等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0]139号)转发给你们,请从2001年1月1日起贯彻执行。
各地因执行此项政策而减少的税款在2001年6月底以前汇总上报省局税政一处。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