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07月18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地税外[2001]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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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人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1]336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籍个人取得的探亲费免征个人所得税有关执行标准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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