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寻呼业务营业税请示的批复
2000年09月19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地税一[200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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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兰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寻呼业务收入扣除线路租金的请示》(兰地税一[2001]2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国税[1996]685号)文件精神,中国联通寻呼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租用兰州电信局中继线路业务不属于"两网互连互通话费业务范围。因此,在寻呼业务收入中不抵扣支付给兰州电信局中继线租金费用,必须以取得的全部营业收入缴纳营业税。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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