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2001年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10月05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地税三[2001]4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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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地方税,矿区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局关于2001年出口商品贴息免征企业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20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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