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启用新版涉外企业住宿、统一发票的通知
2001年07月16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地税外[2002]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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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州、市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

    为加强对涉外企业发票的管理,规范涉外税收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将[1997]版的涉外企业住宿、统一发票换版为[2002]新版发票。新版发票从2002年8月1日开始启用,[1997]版发票停止使用,同时将剩余的[1997]版的旧版发票按发票管理的有关规定予以缴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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