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2002年06月29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国税发[2003]13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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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地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征收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3]53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组织国税干部认真学习,加强对相关纳税人的宣传辅导,并做好新申报办法实施前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按期遵照执行。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重新修订《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办法》的通知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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