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已经2004年6月28日省人民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
省 长 黄智权
二○○四年六月三十日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等2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为了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和《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附件:
江西省人民政府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2件)
序号 |
规章名称 |
令(文)号 |
说明 |
1 | 江西省林地保护管理试行办法 | 省政府令第32号 | 主要内容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不相适应。 |
2 | 江西省道路运输管理办法 | 省政府令第45号 | 已被《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所代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