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通信电缆改建工程营业税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3年11月22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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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

    据江西省电信公司来函反映,各地城乡基础设施大规模建设,特别是由于城市改造、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等引起电信通信电缆的改、迁、移工程大量增加,为保障通信,该公司要投入大量人力、财力对通信设施进行改、迁等工程,工程项目主要由公司系统所属单位及人员完成。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字[2001]160号文件有关精神,经研究,江西省电信公司所属单位因城市改造和公路工程建设需要而对通信电缆的改、迁、移工程收入可不征收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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