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营业税政策执行问题的通知
2003年11月22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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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据反映,我省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的改为农村信用社,对其营业税政策执行问题,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答复,对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更名为农村信用社并纳入农村信用社县联社归口管理的,可执行农村信用社的营业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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