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省局稽查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虚报亏损适用税法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19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