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办公室关于印发《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2004年10月13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地税办发[2005]102号
字号【 】【打印

省局机关各处(室)、直属各单位:

    现将《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五年九月十四日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为规范应对突发公共事件,建立健全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有效预防、控制和最大限度消除突发公共事件危害,保障我局机关安全和干部职工人身财产安全,促进地税事业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特制订本预案。

    一、省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种类

    省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包括省局机关(含直属单位,下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机关重大火灾突发事故,重大交通安全突发事故,省局机关重大设备安全突发事故,省局机关外出大型活动突发事故,省局机关外来暴力侵害突发事故,省局机关流行传染疾病突发事故等。

    二、省局机关应急组织

    (一)组织机构成立“江西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曾光明同志任组长,朱敏同志任副组长,于兵、赖新生、富世亨、蔡勇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朱敏兼任主任,杨林同志为副主任。

    (二)应急领导小组职责1、研究突发公共事件的应对措施,审批应急工作方案和工作意见;2、决定设立现场指挥部及其应采取的应急措施;3、审定向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报告;

    4、研究确定应急行动是否结束;

    5、其他需要应急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职责

    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应急救援;

    2、制定并组织实施抢险救援方案,防止引发次生衍生事件;

    3、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与有关部门的关系和调度各方应急资源等;

    4、协助维护现场治安秩序;

    5、完成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

    三、突发事故报告

    省局突发事故发生或接到突发事故报告后,必须在10分钟内向省政府报告,并及时向公安、交警、卫生、消防等相关部门报案请求援助。应急小组要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全局干部职工离开危险区域,保卫好省局机关贵重物品,维护现场秩序,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省局机关突发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四、基本应急程序

    (一)突发群体性事件

    1、省局机关突发群体性事件时,应急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员要迅速赶到出事现场,首先了解事态,稳定群众情绪,防止出现过激行为,并迅速将事态报省政府有关部门,请求协助。

    2、在未得到省政府有关部门的指示之前,若群众情绪过于激动,行为过激,应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及时疏散围观的群众,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救治。

    (二)重大火灾突发事故

    1、利用省局机关播音系统发出紧急信号,组织所有干部职工按顺序疏散,楼道间要有专人组织疏散,及时将干部职工带至远离火源的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2、及时报119、120请求援助。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三)重大交通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指挥干部职工紧急集合疏散至安全地段,迅速将事故信息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2、应急领导小组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在最短时间内将受伤干部职工送至医院救治,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四)设备突发事故

    1、应急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省局机关电梯、中央空调、自来水管、电线等设备的使用情况,抓好相关工作的人员培训。

    2、事故发生后,及时组织抢救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封闭事故现场。

    3、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五)外出大型活动突发事故

    1、省局机关组织大型活动要制订安全应急预案。

    2、事故发生后要迅速组织抢救受伤干部职工,及时将事故信息报省政府有关部门。

    3、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保护好事故现场。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六)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外来的未经允许欲强行闯入机关的人员,银星大厦的大堂经理或保安人员不得放行;已闯入机关的,要及时将闯入者逐出机关。并由保安人员向其发出警告。

    2、发现不良分子在机关内实施袭击、行凶等暴力侵害时,要果断制止、制服行凶者,同时及时报110、120请求援助。

    3、对受伤的干部职工及时组织救治。

    4、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七)流行传染病突发事故

    1、省局机关内发现有传染病症状的干部职工,应立即将患者带到医院检查就诊,有传染病的干部职工不得带病上班,凡患传染病的干部职工必须经医院诊断消除传染源后才能上班。

    2、省局机关发现特殊传染病,要迅速对患病人员进行隔离观察,及时报110、120电话请求援助,并将病人送定点传染病医院诊治。

    3、对传染病人所在的办公室及涉及的公共场所要及时消毒,对与传染病人密切接触的同事进行隔离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4、及时将发现的疫情上报省政府、卫生防疫部门,并作好病人病情的跟踪工作。

  • 我要评论
  • 用户名: 密  码: 登 录 注册
    | 退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冠华会计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4小时客服咨询电话:400-880-6787
Copyright @ 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