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2004年10月26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国税发[2005]25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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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汽油、柴油消费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3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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