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2004年12月22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国税函[2005]354号
字号【 】【打印

各设区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外商投资企业从事贷款担保业务计提坏帐准备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5〕850号)转发给你们,请依照执行。

  • 我要评论
  • 用户名: 密  码: 登 录 注册
    | 退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冠华会计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4小时客服咨询电话:400-880-6787
Copyright @ 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