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国家税务局企业所得税管理规程》的通知
2005年01月30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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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规范化管理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制定和实施,为进一步规范我省企业所得税征纳行为,加强企业所得税的管理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形势的变化,特别是2004年以来,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了一系列规范所得税管理的文件,这些文件的出台,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财产损失税前扣除、总机构管理费提取、所得税汇算清缴等问题做了重新明确和规定。按照总局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所得税管理的实际情况,省局在充分听取基层国税机关和纳税人意见的基础上,对原《规程》进行重新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国家税务局所得税管理规程》印发各地,请遵照执行。

    附件:1.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事项批复通知书(略)

    2.审核审批表(略)

    3.中小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鉴定表(略)

    4.企业所得税各类报表(略)

    5.企业所得税台帐(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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