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减免赣州金林人造板厂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请示》(赣市地税发[2006]46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赣州金林人造板厂2005年应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191717.35元。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