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地方税务局:
你局《关于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要求减免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的报告》(萍地税发[2006]23号)收悉。根据税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免征江西青峰水泥有限公司2004年欠缴的房产税87122.64元、城镇土地使用税144704.22元。
二00六年六月二十一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