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稽查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退休人员再任职界定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5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六年七月十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