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军转安置办公室:
为了做好2006年度我省地税系统营以下军转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2006年转业的营职(含)以下干部。
(二)符合省直单位安置条件。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
(四)遵纪守法,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二、报名办法
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转业干部于2006年8月1日--4日到所在省、设区市军转办报名(各设区市地税局需在盖有当地军转部门公章的报名表上盖地税局公章),同时必须提供以下材料:
1.学历证明。
2.《军官证》或《文职干部证》。??
3.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张。
三、报考比例
各设区市局按不低于接收安置计划2:1的比例组织报名。如实际参加考试人数低于接收计划2:1比例的,取消该设区市局的接收安置计划,在全省地税系统内调剂使用。
四、资格审查
各设区市地税局于2006年8月5日--6日前往当地军转安置办协助做好报考资格审核工作,8月7日前由当地军转安置办将报考人员情况汇总报省军转安置办。
五、考试
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在参加由省军转安置办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岗位公共科目笔试后,参加由省地税局组织的专业知识考试。
1.专业考试内容
主要测试地方税收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础知识(一套试卷含两项内容),满分为100分(其中:地方税收专业基础知识占60%,计算机基础知识占40%)。
2.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步定为在省军转安置办组织的公共科目考试的次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用办法
1.军转安置人员必须参加并通过由省军转安置办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岗位公共科目的考试。
2.接收安置以各设区市为单位,按地方税收专业基础知识、计算机基础知识考试百分比换算后的实际得分和本人业绩分相加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安置数进行接收安置。
3.如出现同一设区市参加考试人员均未通过由省军转安置办统一组织的公务员岗位公共科目的考试,未取得《公务员岗位双向选择推荐表》的,则该设区市地税局的安置指标取消,由省地税局统一调剂到南昌市以外的设区市地税局,仍按上述办法在南昌市以外的考试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接收。
联系人:肖丽萍,联系电话:0791--6426408
附件:2006年度地税系统军转干部接收安置考试报名表(略)
二????六年八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