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2006年02月28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国税函[2007]36号
字号【 】【打印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源自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核定车辆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的通知》(国税函〔2007〕8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计税价格数据在省局FTP网:centre流转税处车购税总局下发最低计税价格2006年四季度目录下,请自行下载并做好数据替换工作。

    二○○七年一月三十日

  • 我要评论
  • 用户名: 密  码: 登 录 注册
    | 退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冠华会计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4小时客服咨询电话:400-880-6787
Copyright @ 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