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的通
2006年11月19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国税发[2007]21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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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东奥会计在线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工作的意见》(赣国税发〔2007〕181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各设区市国税局于2007年11月20日之前,将落实总局、省局工作意见过程中遇到的情况和问题报送省局(征收管理处)备案。

    二○○七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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