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税务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加拿大税收协定中增列利息免税机构的通知》(国税函[2008]460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六月十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