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分支机构纳入增值税汇总纳税范围的通知
2007年11月20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国税函[2008]362号
字号【 】【打印
各市、县(区)国家税务局:

  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调整后的纳入增值税汇总核算的1191户分支机构(详见附件)名单印发给你们,有关管理问题仍按省局赣国税发〔2007〕79号文执行。

  附件: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江西石油分公司分支机构名单(略)

二○○八年十月二十日

  • 我要评论
  • 用户名: 密  码: 登 录 注册
    | 退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冠华会计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4小时客服咨询电话:400-880-6787
Copyright @ 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63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