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8〕30号)转发给你们, 请遵照执行。
二○○八年十一月三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