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判定中国居民股东控制外国企业所在国实际税负的通知》(国税函〔2009〕3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三月三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