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