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资产损失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57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五月十三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