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国家税务局、开发区国家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局直属分局:
现将《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九月十五日
作者:戴盛仪
出版社:中国商业出版社
现价:¥ 30元 购买
作者:刘正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