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的通知
2012年08月12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甘会协[2013]3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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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更好地开展行业执业质量检查工作,保证检查队伍的稳定性和检查工作的专业性及公正性,协会决定建立行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专家库。现将推荐检查人员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人员条件

  1、担任审计或评估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资产评估师;

  2、连续从事审计或资产评估专业工作三年以上或负责执业机构质量控制工作;

  3、熟悉会计、审计、税务或资产评估等专业理论,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分析判断能力;

  4、职业道德良好,未受到行业惩戒或行政处罚;

  5、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6、年龄在50周岁以下。

  二、推荐要求

  1、开展执业质量检查是事关行业健康发展的一件大事,各执业机构应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积极推荐并支持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2、参加行业质量检查工作不仅是个人的荣誉,而且是本执业机构专业力量和水平的重要标志。各执业机构应根据本机构实际情况,可推荐1-3名符合上述条件的检查人员。

  三、其他事项

  1、协会将组织被推荐人员参加相关部门举办的执业质量检查人员培训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检查人员聘用证书,聘期两年。一经聘用,我会将以正式信函方式告知其所在执业机构。同时对其所在执业机构颁发相应证书,并在综合评价评级时作为对行业的贡献因素。

  2、被选聘进入检查人员库的检查人员,协会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动态管理。检查人员工作执业机构发生变动的,检查人员及其原所在执业机构应当及时向协会报告。

  3、被选聘参加2013年度执业质量检查工作的人员,协会将提前通知其所在执业机构。各执业机构应当积极推荐并支持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

  4、被抽取当年检查工作的人员应当按要求参加检查工作,协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对检查人员的检查工作进行综合考评,协会将参照中注协、中评协和其他省市的做法,适当提高对检查人员和检查机构的报酬。

  5、各执业机构请于2013年5月30日前,将《甘肃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甘肃省资产评估协会执业质量检查人员推荐表》纸质版(加盖公章)及电子版上报省注协监管部。

  联系人:甘肃注协监管部蒋棣华

  电子邮箱:450127187@qq.com

  联系电话:0931-8899920

  传真:0931-8899918

  2013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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