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的通告
2013年07月03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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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推进纳税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江西省国税局、江西省地税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2012-2013年度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评定所属期

  本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的所属期为2012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

  二、评定对象

  依法办理税务登记、财务核算健全,税务机关以查账征收方式进行征收管理的纳税人。个体工商户和2012年1月1日(含)以后办理税务登记的纳税人不参加此次纳税信用等级评定。

  三、相关事项

  请属本次评选范围内的纳税人按照文件要求开展自评,填写完成《2012-2013年度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审表》(可于江西省国家税务局网站首页-办税服务-通知公告-涉税通知栏目中下载,也可在江西省地方税务局网站首页-公众参与-通知公告栏目中下载,或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并于2014年6月10日前将《2012-2013年度纳税人纳税信用等级联合评审表》及企业基本情况文字材料分别递交至所属国税机关及地税机关。

  江西省国家税务局

  江西省地方税务局

  2014年5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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