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8年12月25日起,江西正式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是针对境外旅客在我国国内旅游购物离境时办理退还增值税的一项税收优惠政策,是指在我国境内连续居住不超过183天的外国人和港澳台同胞,可以持护照等有效证件在离境口岸离境时,对其在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商品申请退税的一项优惠政策。境外旅客申请退税应当满足以下条件:一是同一旅客同一日在同一退税商店购买的退税物品金额达到500元人民币;二是退税物品尚未启用或消费;三是离境日距退税物品购买日不超过90天;四是所购退税物品由境外旅客本人携带或随行托运出境。
省内首批离境退税商店共有7家,其中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萍乡市、上饶市各设有1家,宜春市设有2家,离境退税点设在南昌昌北国际机场T1航站楼。
我省实施离境退税政策是当前深化税制改革的一项重要措施,对于促进我省入境旅游、完善内陆口岸功能、深化对外开放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