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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2019年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通知
2019年03月01日 16:36    来源:新华会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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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将于310日至331日进行!冠华会计网可及时查看考试相关信息,可了解2019高级会计职称考试大纲,查看高级会计职称历年真题更有精心定制课程套餐,为考试通关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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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查看:福建省2019年度会计专业技术中、高级资格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公告

                                                         

2019年度会计高级资格考试报名有关事项:

  一、考试级别

  2019年9月举行的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高级资格考试将全部实行无纸化考试的方式。

  二、考试科目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科目为:高级会计实务。

  三、考试时间

高级资格《高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日期为9月8日(星期日)

考试时间为8:30-12:00。

  四、考试地点

  在各地报名点报考中、高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应在报名点所属的设区市会计考试管理机构所确定的考场进行考试,在省直报名点报考的考生应在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所确定的考场进行考试。

  五、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名参加中、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

  (二)具体条件

 高级资格:

  报名参加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会计师资格(含审计师资格,下同)后,从事会计工作2年以上;(2)获得硕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3)不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5年以上,具备下列条件一项以上者;或具备规定学历,但取得会计师资格后的会计工作年限未达到规定年限的人员(提前时间不超过2年),具备下列条件二项以上者,可破格报考。

  ①荣获政府授予的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者;或被设区市以上财政、人事部门授予先进会计工作者、先进财政工作者或荣获设区市以上劳动模范称号。

  ②荣获国家三等或省、部级二等以上有关财务、会计等科研成果奖项的主要贡献者(前三名)。

  ③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正式发表3篇以上有一定学术水平的财会专业论文(累计字数达6000字以上)。

  ④担任过正式出版的财会专业著作、译作或合编中专以上财会专业教材的主编、副主编及主要撰稿者(本人撰写字数不少于二万字),材料经采用确认效果较好。

  ⑤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以上举办的会计知识大赛一等奖获得者。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深化会计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8号)、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52号),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但不得参加会计人员职称评审。

  六、考试大纲

  使用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的2019年度中、高级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大纲。

  七、报名日期

  中、高级资格考生应在2019年3月10日至3月30日(全天24小时)期间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http://kzp.mof.gov.cn)进行注册,填写个人信息,并3月24日至3月31日到报考人员所在设区市、县(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的现场报名点进行审核、完成网上缴费,未在规定的时间完成缴交考试报名费视为未报名。

  由于各设区市报名审核时间会有所不同,敬请考生关注各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各设区市财政局)、福建省会计考试管理中心发布的报名公告。

  报考人员按属地原则,福州市区的省直单位、中央单位、平潭综合实验区的考生选择“省直报名点”;其他市、县、区的省直单位、中央单位的考生可选择考生工作单位所在设区市的报名点。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冠华会计网提供的高级会计职称考试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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