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的通知
2019年03月07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府字〔2019〕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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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2018年3月,省政府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赣府发〔2018〕14号),公布我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84处(含现有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合并的项目1处)。经研究,现将我省第六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予以公布。请各地、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和《江西省文物保护条例》的规定,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切实做好文物保护利用和管理工作,加快推进文化强省建设。

附件: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2019年3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第六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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