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资产评估协会关于开展首届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选拔工作的通知
2019年04月23日 18:13    发文单位:北京市资产评估协会  文号:京评协[2019]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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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18号),进一步优化行业人才结构,做好青年人才的培养工作,根据《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会将开展首届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的选拔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一)年龄在35周岁(含)以下,北京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
  (二)具有大学本科(含)以上学历;
  (三)在北京地区资产评估机构从事评估工作3年以上;
  (四)担任资产评估机构项目经理(或同等级别)及以上职级;
  (五)具备大学英语4级或同级水平(含)以上水平;
  (六)具有良好的执业质量、职业道德记录,未有因违法、违规受到任何形式的处罚;
  (七)身体健康、热爱学习、热爱评估事业,愿意长期从事资产评估工作。
  二、推荐与选拔
  我会依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协会资格审查→教育培训委员会审定的程序进行选拔,择优确定培养对象60人,每家证券机构限报3人,每家非证券机构限报1人。
  (一)本人申请
  符合选拔条件的人员,填写《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申请表》(见附件1)。
  (二)评估机构推荐
  申请人所在资产评估机构须从政治素养、职业道德、专业基础、职业忠诚度、工作业绩、学习能力及团队协调能力等方面阐述推荐意见(不超过800字)。并于2019年5月8日前将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申请表》及《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汇总表》(附件2)报送我会,同时将电子版(WORD格式)发送指定邮箱。
  (三)协会审核确认
  我会秘书处对申请人满足基本条件情况进行初审,并提交教育培训委员会进行审核评定。通过审核者评定的确定为首届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
  三、其他要求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高度重视青年优才的推荐工作,根据《方案》要求择优推荐,保证推荐工作公平公正及推荐信息客观属实,不得在推荐过程中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资格。
  培训方式、培训周期、考核管理、毕业及后续培养等事项详见《方案》。
  四、联系人及方式
  刘西平:88221015,唐克:88221017
  邮箱:liuxiping@bicpa.org.cn
  附件:
  1.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申请表
  2.北京资产评估行业青年优才培养对象汇总表
  北京资产评估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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