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刘光东 张鸣霄
为深化国企改革,近日,黑龙江省国资委在部分省级产业投资集团先行试点总会计师委派制。此次被委派总会计师的有省建投集团、省交投集团、省产投集团和省旅投集团。委派的总会计师均来自于省属国有企业,他们将完成从单一管理者向管理和监督双重身份的转变,履行监督职能和担当参谋助手角色。
按照黑龙江省委、省政府和省国资委党委关于省级产业投资集团的组建意见,省级产业投资集团总会计师实行委派制。省委组织部近日研究决定,委派4位总会计师到相关产业投资集团任总会计师、党委委员。作为经营班子副职,此次委派的总会计师身兼管理和监督双重职责,既是分管财务工作的经理层负责人,又代表出资人行使财务监督的重要职责。
总会计师委派制是黑龙江省国资委成立以来的首次尝试。黑龙江省国资委正在研究委派总会计师管理办法,对任职资格、岗位职责、履职管理等内容进行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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