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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家银行财报延期披露 审计背锅
2019年05月27日 16:09    来源:券商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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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为:15家银行财报延期披露 更多出在农行商 审计无奈背锅

今年以来有15家银行公告延期披露2018年年报或今年一季报,并向投资人做了风险提示;而公告的延期原因五花八门,但半数以上原因是审计环节“拖了进度”。

按照相关规定,金融债券存续期内,作为发行人的商业银行需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15家银行财报披露延期:农商行达12家

近日,陷入严重信用风险的一家银行,因连续两年未披露年报的细节引发关注。与上市银行要求披露的年报截止日期相同,发了金融债的银行也需在每年4月30日前披露年度报告,无法按时披露的,需向投资人披露公告说明。

记者了解到,按《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金融债券信息披露操作细则》要求,金融债券存续期内,发行人(银行)应按要求持续披露一下信息:

(一)每年4月30日前,披露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该报告应包括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经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设计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采用担保方式发行的金融债券,还应披露担保人上一年度的经营情况说明、年度报告及涉及的重大诉讼事项等内容;

(二)每年7月31日前,披露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

(三)每次付息日前2个工作日应公布付息公告,最后一次付息暨兑付日前5个工作日公布兑付公告;

(四)因特殊原因,发行人无法按时披露以上信息的,应向投资者披露延期公告说明。

然而,券商中国记者根据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情况统计,今年至今,已有15家银行公告延期披露2018年年报或今年一季报,并因延期向投资人做了风险提示。

这之中,又以农商行居多,达到12家;此外还有三家城商行在列,这之中有已停牌近2个月的港股锦州银行、今年3月公告称正接受上市辅导的湖州银行,以及吉林银行。公告中,上述银行的财报预计发布的截止时间定在了6月底或7月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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