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各部门,各设区市财政局、赣江新区财政金融局:
为扎实推进政府会计准则制度有效实施,夯实政府综合财务报告、部门决算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报告的核算基础,按照财政部要求并结合我厅2019年培训计划,省财政厅决定举办全省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培训班。同时,为提升培训精准性,我们同步对制度实施情况进行摸底和需求调研。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政府会计准则第7号—会计调整》、《政府会计准则第8号—负债》、《政府会计准则第9号—财务报表编制和列报》;
(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报告分析与评价;
(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实施中重点难点问题。
二、培训对象
省直各部门财务处负责人及会计主管人员(名额分配见附件1);各设区市财政局会计科负责制度人员、师资共2名;省财政厅各业务处室相关人员1名。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培训时间:2019年10月16日至18日,10月15日下午报到,10月18日下午返程。
培训地点:赣江宾馆七号楼四楼会议室。
四、有关要求
(一)本次培训是促进会计人员更新专业知识,提高专业技能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务必高度重视,迅速通知、认真组织,严格按照培训工作要求和规定选派参训人员,及时督促参训人员按时参加培训。各参训人员要严格遵守学习培训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认真完成好学习培训任务。
(二)本次培训作为今年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习内容之一,根据《江西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赣财会〔2019〕19号)规定,本次培训抵顶2019年继续教育20学分。请参训人员报到时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以便登记会计专业技术人员2019年继续教育学分。
(三)请各单位于9月30日前将报名表(见附件2)加盖公章连同制度实施及培训需求调查表(见附件3)报送至省财政厅会计处。参训人员请于10月15日下午至赣江宾馆三号楼大堂报到,并请于每日上午8点30、下午1点30前签到入场。签到作为抵顶当年继续教育学分的依据。
(四)培训所用准则制度请自行在财政部会计司网站(http://kjs.mof.gov.cn/)“政策发布”栏目下载打印。
联系人:邬媛媛、周小妹
联系电话:0791-87287612、87287614、87287613(传真)
江西省财政厅
2019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