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省政府部门保留及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必要条件中介服务事项的通知
2019年11月08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府字〔2019〕5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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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违规涉企收费治理工作,推进企业群众最满意的政务服务建设,打造“四最”发展环境,省政府对各部门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进行了集中清理,决定依法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22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11项,现予以公布。

各有关部门要切实抓好相关工作的落实,进一步完善中介服务规范和标准,并及时公布收费目录清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附件:1.省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22项)

2.省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11项)

2019年11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省政府部门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目录

附件2  省政府部门取消和调整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目录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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