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江西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2019年12月27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府字〔2019〕6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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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要求,经研究,现将我省地方性法规设定的24项行政许可事项予以公布,其中,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16项,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8项。

各地、各有关部门对公布的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要严控实施层级和实施范围,简化程序,优化流程,规范管理。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附件:1.省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16项)

2.市级地方性法规设定的行政许可事项目录(8项)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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