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
2022年10月24日 00:00    发文单位:  文号:赣财金【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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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各设区市贴近市场的优势,激发农业保险市场活力,10月24日,省财政厅会同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印发《关于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34号),拟从2023年起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交由各设区市组织遴选。各设区市应按照保障服务、适度竞争、风险分散原则,科学合理设置遴选标的,结合现有政策性农业保险市场规模,做好本地区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

附件:

《江西省财政厅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林业局关于做好省级地方特色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赣财金【2022】3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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