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发放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的通知
2019年01月16日 18:06    发文单位: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文号:浙注协[2019]1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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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
  经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第六届常务理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现予发布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市注协及机构名单,并将有关发放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按照附件表格所列金额开具收据,收据正面未列示收款账户信息的,请务必在收据空白处或背面加注收款账户信息。
  二、开具收据时,付款单位名称: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内容: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
  三、各有关市注协及机构应当于2019年1月31日前将所开收据寄送至省注协监管部,地址:杭州市下城区体育场路423号407室,电话:0571-85179526。
  附件1: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机构名单
  附件2:2018年度服务小微企业奖励基金市注协名单
  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19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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