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以外的地区,适用下述政策:
(1)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出售:
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
(2)个人出售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免征增值税。
二、北京、上海、广州和深圳适用如下政策:
出售2年以内的普通住宅:
应纳税额=售价/(1+5%)*5%
出售2年以内的非普通住宅:
应纳税额=售价/(1+5%)*5%
出售2年以上(含2年)的普通住宅:
免征增值税
出售2年以上(含2年)的非普通住宅:
应纳税额=(销售收入-购买住房价款)/(1+5%)*5%
例题回顾:
1.王某于2018年6月在北京购买了一套非普通住宅,2019年1月又将这套住宅转手出售给他人,出售价款500万元,则王某应该缴纳的增值税如何计算?
应纳税额=500/(1+5%)*5%=23.81万元
2.张先生打算将其在上海的高级公寓出售掉,该公寓于5年前购买,当时的价款为800万元,2019年3月张先生以1500万元的价格将这套非普通住宅出售了,计算张先生应该缴纳的增值税。
应纳税额=(1500-800)/(1+5%)*5%=33.33万元
通过对比,我们也能发现上述增值税政策的不同之处,比如出售个人购买两年及以上的普通住宅,国家是有税收优惠的,免征增值税,这一点也体现了国家对社会民生的关注与重视,一定程度上减轻了购房压力,确保经济的平稳运行和社会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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