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5月31日之前,都是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这一申报事关重大,你在填写年度申报表时检查清楚了吗?有十种情况很容易出错哦。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第一种:营业收入天了营业外收入
如果企业在申报增值税有销售额,但是企业所得税申报时却没有填相关收入。核实后,企业是把营业收入填入了营业外收入去了。那么,税局就有可能认为企业少计收入。在营业收入少报的情况下,企业的招待费、广告费和宣传费计算扣除基数就会减少哦。所以要正视这一失误,正确填报收入类型。
第二种:把投资损失填到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
有企业在《投资收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30)的“处置收益”填为负数。其实,A105030表的填报有说明,“处置投资项目按税收规定确认为损失的,本表不调整”,所以企业核实确定投资损失,不填在A105030表的处置收益,应在《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及纳税调整明细表》(A105090)进行纳税调整。
如果企业在A105030和A105090两个表都填报了投资损失。有两种情况。第一种,如果这个投资损失不涉及纳税调整,只是算作填错表,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第二种情况,如果这项投资损失属于A105030纳税调整,因为A105090表再填了,就影响调整,造成重复调整。
以上两种出错情况,对企业汇算清缴相关表格的内涵不清楚,请仔细学习税局的填表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