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关于涉税软件不收取费用的声明
2019年04月03日 16:40    发文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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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目前,辽宁省税务局面向纳税人、缴费人在用的涉税软件包括:辽宁省电子税务局、普通发票网络服务系统、自然人税收管理系统(ITS)和社会保险费管理系统等,均为免费提供使用的涉税软件,辽宁省税务局不会向您收取任何费用,不搭载任何增值服务。
  请广大纳税人、缴费人在使用以上涉税软件时,谨防诈骗,遇到任何以辽宁省税务局的名义收取费用的情况,要坚决予以拒绝,并及时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投诉。
  特此声明!
  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
  2019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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