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华会计网校 > 实务操作 > 初级会计 > 基础知识 > 正文
永久性差异的核算
2019年05月16日 16:56    来源:
字号【 】【打印

由于企业和税务机关的立场不同,永久性差异的项目非常多,根据调整要素可以分为收入的调整事项和费用的调整事项,也可以根据调整的性质分为调增项目和调减项目。

 

  (一)常见的收入调整项目

 

  1.企业购买国债取得利息企业购买国债取得的利息对于企业来说是一种收入,但税务机关为了鼓励企业购买国债,这部分利息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这种情况下,会计利润就大于税务利润,会计报税的时候就需要调减会计利润。比如某企业的会计利润是100万元,其中包括10万元的国债利息收入,那税务利润=100-10=90(万元)。假设税率为25%,企业应交所得税=90×25%=22.5(万元)。会计分录(单位:万元)为:借:所得税费用22.5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22.5永久性差异所得税的计算和账务处理方法基本一致,就不举例了。

 

  2.企业收到的居民企业的股利收入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股利时,按照成本法核算,是要增加投资收益的,因为这些股利都是已经在被投资单位交过企业所得税的税后利润,因此,税务机关也就不再重复征税了。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被投资单位分配的20万元股利,企业对被投资单位采用成本法核算,两个企业的所得税税率相同,则税务利润=100-20=80(万元)。

 

  (二)常见的费用调整项目

 

  罚款、罚金、税收滞纳金等这些项目会计上记录为费用,税务机关为了保护国家利润,不允许作为费用,因此,会计需要调增会计利润。例如,某企业会计利润100万元,其中包括政府罚款5万元,则税务利润=100+5=105(万元)。

更新鲜的财会资讯、更实用的会计实操、更好玩的互动问答,请立即关注冠华会计网官方微信

 

图片点击可在新窗口打开查看

  • 我要评论
  • 用户名: 密  码: 登 录 注册
    | 退出
  • 网友评论仅供其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冠华会计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24小时客服咨询电话:400-880-6787
Copyright @ 会计网校 版权所有
京ICP备19056638号